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股东知情权告知函
发布日期:2018-06-29   |   访问量:3744次   |   来源:

 股东知情权告知函


深圳小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:


国通达海洋投资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国通公司”)自2017年成为深圳小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小马资本”)股东至今一直未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,对公司经营现状一无所知,也从未享受过公司任何分红。然而据悉,小马资本近期出现经营异常,为了解公司实际运营状况,以便我司董事会作出正确的决定,维护我方作为股东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,现我方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(以下简称公司法)第三十三条之规定,依法行使股东对公司的知情权。

请贵司在2018年6月29日向我方提交以下材料供我司查阅或复制:

1、公司经营情况报告;

2、公司重大事项报告;

3、公司2017年全年财务报告、2018年上半年财务报告(包括财务报表、资产负债表、损益表、现金收支明细表、会计报表详细附注和说明)及原始财务凭证;

4、公司营业执照及金融从业批文等相关资料;

5、金额在5万元及5万元以上的合同;

6、公司所有投资协议;

7、公司章程及章程修正案。


以上资料望公司准备好,以书面形式提交我方。





告知人: 国通达海洋投资有限公司

2018年6月29日   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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